的威严,让天下人在皇帝的面前,不敢说慌言。这个,也是确保皇帝权威的一个必需的律法。
刘易争辩不过,所以,只好妥协。但是,以欺君之罪而定人死罪的事,刘易认为值得商榷,因此,此条罪行,暂不能列入大汉基本国法,但在附法当中有陈述,属于一个由刘易自己决定如何定罪的一条律法。毕竟,所谓欺君之罪,这个君,就只有这个皇帝刘易一人,算是为刘易一个人所订立的律法,要如何执行,还是刘易自己说了算。
但对于黄承彦来说,如果自己的女儿跑去皇帝面前自荐侍寝,不管当中发生什么的事儿,最后如果自己的女儿又拒绝嫁给刘易为妃,那么就是欺君之罪。
所以,就算黄承彦心底里并不太愿意,但也不得不明确表态,并且,将黄月英跟他所达成的条件也告诉了刘易,说是黄月英自己挑选的人,他一切都由自己女儿的意。又自谦一翻,说怕自己高攀了。但希望刘易以后要好好待他女儿云云。如此说,也就是委婉的同意了将自己女儿嫁给刘易的意思。
得到了黄承彦的同意,刘易又哪里会跟黄月英客气?直接便视她是自己的女人了。
“我、我爹爹真的什么都跟你说了?”黄月英听了刘易的解释,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爹爹最将她给出卖了。
“你自己看吧。”刘易拿出一封信给了她,是黄承彦给刘易回信的时候,顺便送来,让刘易转交给黄月英的。
黄月英呆呆的接过信,折开了来看。
看完之后,她不由面红耳赤,大为羞赧道:“你、你到底跟我爹爹谈了一些什么?我爹爹他、他……唉,你自己看吧。”
说完,她将信一扔给刘
第八百一十三章 黄承彦同意了(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