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五万元的现金中提取到嫌犯的六枚完整指纹。最终小马被判受惠罪,根据东唐法律,罪名成立后,将被处于五年以下的惩戒。因为小马认罪态度好,并且没有前科,最终小马被判二缓四。
随之因为小马案的影响,嫌犯案发回重审。由于是嫌犯委托小马污染证据,故而证据可以呈堂。最终一审结果,嫌犯罪名成立,被判处十五年监禁。嫌犯提出上诉,作为嫌犯律师的令狐恬儿认为小马是栽赃陷害。控方王磊则表明,小马在嫌犯被判处无罪情况下,主动自首,对其本身没有任何利益好处。最终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下达后,被告暴走,当庭大喊:案子是我做的,是我捅的人,我承认了。但你们诬陷我行会,你们这群混蛋。
……
夜,律师所,司马落和曹云同饮。(再次强调,表理会时间轴。)
曹云问:“你觉得到底是我错了,还是你错了?”
司马落:“我不应该告诉小马你有办法,是我的错。不过,钞票上有指纹是什么情况?”
曹云道:“我也不知道。无论钞票指纹怎么来的,都画蛇添足。小马是否受惠存疑就可以了,一旦小马受惠存疑,那法官必然会重新审视被污染的凶器。”
司马落:“这是同归于尽。小马是一位很有前途的年轻人,就因为这样毁了,实在有些可惜。”虽然缓刑,但肯定不能再在司法部门工作。
曹云道:“你可以朝好的方面想,既然小马在司法界很有前途,那他在其他行业也很有前途。另外,最少凶徒是被判了,他不会再作恶了。否则哪天凶徒杀人,小马肯定更纠结。我本人实在不想告诉他这个办
第三百五十章 同归于尽(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