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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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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九章 拉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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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会发传票到证件地址。

    在东唐诉讼小案走快庭。按照道理来说,拉博可以不出庭,缺席判决。但是拉博是被捕的,司法机构不能扣押拉博,不让他出庭。这张法院传票直接送到了警局外事科,外事科把传票送达搜查一课,搜查一课将传票送到了刘浩的局长办公室。拉博案的负责探员就是刘浩本人。

    刘浩本不想理会,但多管闲事的诸葛明打来电话,提醒道:“原告严子寒是曹云的人。”

    刘浩:“怎么?”

    诸葛明:“如果你不让拉博出庭,说不好你得下岗。你作为警局局长,知法犯法,不将法院传票当回事。不仅违法,还侵犯了拉博的权益。”

    刘浩问:“这明显就是假的。”

    诸葛明回答:“没错,是假的。但是这是民诉案,警察不能介入调查。到了法庭上,证明借据被证明是假的。伪造借条叫诈骗罪,诈骗未遂,金额小,以曹云和几个检察官的关系,人家不会对严子寒提出指控。但捏造事实,妨碍司法秩序处以三年以下监禁。明面看严子寒伪造借据是要坐牢的。”

    刘浩:“实际上?”

    诸葛明:“曹云肯定不会让严子寒坐牢。应该有类似的情况,严子寒买了借据,或者是存在事实伪造借据诉讼。这类情况是不会被定义为诈骗。从这些情况分析,曹云有打两庭的打算,他要把案子搞的非常复杂。”

    刘浩:“我应该怎么处理?”

    诸葛明:“只能让拉博出庭,而且把借据认了,给她三百块。这样一来,就不用出二庭。”诸葛明算是一名公正的人,他不能看着曹云操控司法,也不想看见拉博横死街头,让罪犯

第五百四十九章 拉博(上)(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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