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才能生存发展。
商鞅变法恰恰迎合了时代的要求,变法的目的,归根结蒂就是一个:使秦国能够战胜其他国家。为了这个目的,通过废除井田和设立郡县遏制了贵族,杜绝了内乱发生的可能,使君主能够专心对外;为了使国家行政和军队指挥的效率更高,在中国历史上空前的集中了权力,尤其是军权,更是只cāo)于君主一人之手;为了保证政治的稳定和各项法令的贯彻执行,确立了人人必须守法,绝无例外的原则;为了全国人民能够一致的为战争服务,设立了什伍制度,以奖赏为饵,以刑罚为胁迫,还堵塞了人民发家致富的其他一切渠道,通过这种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使人民只能要么直接参战,要么通过耕作为国家提供军粮;为了使军人英勇奋战,用丰厚的奖赏使他们忘却危险,用严酷的惩罚和连坐切断他们的退路;为了在战争中保持国家稳定,不惜设立野蛮的连坐制度和告制度,用严刑峻法来遏制犯罪。
通过这一系列变法,使秦国成为中国古代史上绝无仅有的法制国家,真正实现了全国一盘棋,上上下下一心一意求发展,求战胜。对于那个时代来说,变法之后的秦国可以说是最适应环境的,因此也就是最强的。它的指挥体系简洁有效、它的政令畅通无阻、它的官吏秉公守法、它的人民勤奋劳动、它的军人英勇善战。秦国虽大,但却“简单”。它没有楚国那种封君林立、族大宠多、几乎无法解决的贵族问题;也没有三晋那种一心为己、趋利而往、对国家毫无感的“侠客”、食客、纵横家、学者之流人物;还没有齐国那种好逸恶劳,贪生怕死的民风。更重要的是,六国都没有确立起法制,礼教已经完全行不通,又无法将之彻底抛弃
第150章 商鞅好坏(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