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过?”王尔雅几分怀疑几分失望,“就这样都能重名?那你认不认识缪斯?美杜莎也行啊?总得认识一个吧?”
“都不认识,我和谁重名了吗?我可从未听说过。”
原来真的只是巧合,王尔雅失落了,“和只狮子重名了。”
斯芬克斯肉眼可见的黑了半边脸,“你还听不听了?”
“听听听,你继续。”
王尔雅不认识他,但斯芬克斯其实在杀手界赫赫有名。从安国开始一直往南到天之界(已知的),他是最有名的刀客,也是最可怕的杀手。
斯芬克斯出了名的只认钱,不认人。请他杀人,百万两不过是见他的敲门砖,说出要杀的人,他给出价格,绝不议价,不愿意,那之前给出的一百万两也是不退还的。
王尔雅满脑子的“卧槽”,不是她想骂脏话,而是冲击力太强。王二丫花十万两雇孟天楚她已经觉得是天价,到了人家这儿,连个门都敲不开。
觉得贵的当然不止王尔雅一个,说实话,这样的价格就算是二宁也不是能随便接受的,所以斯芬克斯虽然名气大,但是订单少。不过人家一单够吃一辈子的,倒也不在意。
那个被杀的将军姓杨,他不是斯芬克斯接的单子,恰恰相反,他是雇主。广西
杨将军找到斯芬克斯,请他杀掉施捷国鹰骑部落的主帅,代价是五千万两白银和自己的性命。
这是斯芬克斯的规矩。
他是江湖人,本应只管江湖事,若是朝堂的人进来,除了钱,还必须同等地位一命换一命。
斯芬克斯接了这单生意,杀掉鹰骑部落的主帅对他而言轻而
74.天下第一的杀手(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