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两位法官刚坐下就玩起了手机,像两个毫无瓜葛的局外人。
书记员让余汐和胡诚确认身份,然后双方的律师作介绍,书记员宣读起诉状和答辩状,再呈上证据,接着便是双方答辩的环节。当书记员一一确认双方递交的证据时,从门口走进来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他先向法官礼貌地打了个招呼,然后说明来意:“我姓尤,是被告余小姐的朋友,过来给她送一些她落下的材料。”
待法官首肯后,尤先生走到余汐的临时律师身边,交给他一个牛皮纸袋。临时律师低声问余汐是什么,余汐不明所以地摇摇头。她仔细看了尤先生一眼,自己与他确实素未谋面。当她打开牛皮纸袋看清里面的东西时大吃一惊,里面是一份上海某公司向她发出的聘请文书,和几张购房材料及发票,购房发票上面的名字就是她。临时律师也大吃一惊,低声说:你怎么不早把这些证据拿出来?这些对你都是最有力的证据了。
坐在对面的胡家人按捺不住了,胡父和胡母一人一句,趁机向法官和书记员数落起了余汐的“种种不是”:“法官,不是我们非要离婚,是她带着小孩子从我们家离家出走的,我们都希望她回来,好好过日子,我儿子对她又不是不好,我们对她也不错啊。她还把她自己和小孩的东西都拿......。”
“请下面的家属保持安静,没有得到允许请不要说话,”书记员厉声制止住了胡父胡母。
答辩之前,书记员首先向余汐确认是否同意离婚。余汐毫不犹豫给出了肯定答复。第一轮是对方律师向余汐发问,余汐一度紧张到耳鸣,听不清对方律师所说的话,坐在旁边的临时律师用手肘推了
第一卷 第八章 对簿公堂(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