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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辞退的艺人哪里去了?有些觉得自己实在不会重火起来了,就直接另谋生路了,但还是最少有一半被香江的各大小娱乐公司签走了,但那个待遇低啊,可这些娱乐公司道:有工作总比没有工作好?
著名的电影演员一般是不拍电视剧的,而一般的一线电视剧明星上电影,片酬却只能拿到二线,电影和电视之间虽然没有明确的界限,但还是两个不同的“圈子”,都有“圈内保护主义”的但怎么说呢,电影明星拍电视剧,片酬肯定是比较高的,所以这种“保护主义”都“是“对下”的
比如,mm在模特界那么火,可是拍电影,片酬却只有8万人民币不到,春哥在选秀界那么火,可惜的是,片酬比mm低
其实,按着常规,蓝茵签约一个知名的艺人,是不应该仅给几十万人民币的税后收入的,在一般的影视公司、娱乐公司,比如,签古天乐这种级别的明星,一年给2000万港币,公司为了挣回这2000万港币,就必须充分榨取古天乐的剩余价值,让他不停拍电影、接广告当古天乐一年赚的钱还不够2000万港币的时候,那么就说明“天乐”哥快混完了当每年赚的钱高于2000万很多呢,天乐哥也许也有意见了,就要求公司给自己加“签约费”许多比较有名气的艺人都是因为“签约费”的问题和公司闹矛盾,对于刚出道的,如果敢自以为拍了一部大片就对公司要着要那的,要公司改变当初签的协议,那么有些大公司,就会将这个艺人“雪藏”,意思就是“看你还骄傲自满否,不让你上镜了”,许多艺人一被公司雪藏了,就服软了
蓝茵用的是另外一个模式:保底年薪+片酬提成,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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