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儿子罗恩,正在一众亲卫的侍候下穿戴起那套明光铮亮,华丽无比的盔甲,上面不仅有黄金装饰的优美勾边,还创新性地冲压上了不少精美的图案和线条,再配合那匹比比兽绒毛织就的蓝色披风,整个人看上去威风凛凛,气质不凡。
如果让菲利普看到这样一副样子,恐怕只会用两个字评价,那就是:烧包。
先不说这样工艺的盔甲称之为艺术品而不是战甲更为合适,那些毫无意义的装饰不仅增加了盔甲的重量,还牺牲了局部的坚固程度,是华而不实的典型代表。
但他不知道的是,为了使用更多的黄金装饰,并降低冲压工艺的难度,增加花纹的美感,这幅盔甲在厚度上做了相当大的削减和让步。
不过好在所有人都知道这位‘青年英杰’是不会有机会亲自上阵厮杀的。
罗恩只是一位四十岁才勉强达到二级觉醒的‘天才’,身边还跟着足足2000人的亲卫和人数高达30人的参谋团,不仅能够保护他的人身安全,更会替他做出相应的军事部署和决策。
他所要做的只是穿着这套拉风的盔甲在军营和城墙上定期转上那么一圈,再说上几句慷慨激昂的话语,就算是完成使命了,剩下的工作自然会有人替他完成。
换句话说,罗恩所能起到的作用,就和一个大号的吉祥物没什么不同,人们需要的只是他那张英俊的脸庞和姓氏而已,就连他的父亲,帝国侯爵佩里·莱文森也是这样认为的。
当然,罗恩还是有相当大的优点的,除了英俊的面庞之外,他的声音洪亮,中气十足,口才也很好,年轻时还获得过东南行省最佳歌舞演员的荣誉。
第三百四十三章 莱文森家族(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