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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险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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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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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儿是属于文物古董,价值更高,这一个五十两的金元宝,少说也值一百八十万到两百万。

    虽然我现在不缺钱了,去个酒吧都能花六百万,但钱这种东西,谁还会嫌多啊。

    而且这种方式得到的钱,显然更加让人开心。

    就算我拿回去不卖,放到店里显摆,也不错啊。

    我的小店现在还开着呢,只不过已经换了店员了,小吴那伙勾搭上了富家千金,被人家拿下了,逼着他结婚,他当时还不想呢,人家老爸带了一群大汉围了我的小店,小吴只好乖乖就范了。

    不过这小子运气是真好,长得帅,女朋友对她也死心塌地,不然人家一个富家大小姐,怎么可能嫁给他这个腿脚有残疾的人,小吴结婚之后,就不能继续在小店上班了。

    我当时又整天醉生梦死的,懒得搭理,本来以为要倒闭的。

    但大哥给我找了两个这方面的高手,专门为我打理小店,把以前主要卖现代工艺品的小店,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古董古玩店。这主要是因为大哥掌握着整个亚洲文物市场,不缺好东西。

    金元宝拿回去,也可以丰富店里的器物品种。

    我非常高兴地冲维多利亚炫耀起来,维多利亚翻翻白眼,对我的财迷表现十分的时候不齿。

    我笑着说道:“你不懂!”

    维多利亚也没反驳,然而我下一秒就又激动了起来,因为我发现前面不远处,地上还有一个闪光点,凑过去一看,发现是一个银元宝。

    也是五十两的,这个银元宝从外型,蜂窝和铭文看,也是真的。

    虽然这个玩意儿比金子差多了,但卖个二

第十一章 捡钱(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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