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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无可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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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篇 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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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站在赤裸的危岩上面,黑夜的衣裳将我裹住——尼采

    轰鸣的火车上,严锋的手指揉着自己的太阳穴,看着眼前的这一份资料。

    本来是开车前往这里,但是考虑到证人的安危和可能发生的意外——毕竟凶手依旧在逃,因此那些警车临时派发给了他们,自己则搭乘火车返回允河市。

    与他结伴而行的,便是重要目击证人——刘文宇。

    什么在逃,严锋现在可以确定的一件事便是,那个所谓“允河大侠”,也就是犯罪嫌疑人王宏杰,如今早已是凶多吉少——曾经不论多么凶残的罪犯,都无法反抗那个恶魔的屠刀。

    他甚至可以想象着,在某个远离人群的昏暗房间中,那个恶魔举起手中的屠刀,熟练地将他肢解,有的喂食家畜,有的留在现场充当纪念品。

    喜欢收集骨骼,这是对于云乡杀人魔的重要描述之一,当年的屋子里,也发现了不少用骨骼雕刻出来的装饰品。

    有着如此发现的严锋曾经一度想要汇报上级,却最终还是决定暂时自己调查。

    一来是因为这是针对与他的战书,二来则是如今没有发生相似的杀人案,王宏杰生死未卜,而且仅凭这么一句含义模糊不清的话语,并不足以另所有人高度重视起来。

    “9月12日,第一起杀警案发生,王宏杰的第二人格觉醒,不断尝试夺取主人格的控制权……”

    “李小兰于24日晚报警……”

    “而后一天,第二起杀警案发生……”

    “字条上写着‘12,24,12’的字样,证实为李小兰姓名拼音首字母的编号……”

 

作家篇 真相(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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