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雀,还要做猎杀黄雀的人。
斗萌宗第一宗旨:欲要杀我,我必杀之!
(读者:“什么时候又换第一宗旨了?之前不是有包不舔非君子么?”)
看着如流星一样飞走的‘白马王子’,俩人三兽就气不打一处来。
“这小子太贼了,不但发现了我们,而且还直接把危险转嫁给了我们,怎么办?是战是走?”一男子问道。
“走?你是跑的过魔兽,还是追的上那个‘黑丝’?”
确实,魔兽一般的速度都比修者快;除非修者掌握强大的身法,不然只有战斗。
可是唐少保不仅有快人一步的身法,还有‘霸道木乃伊’的相助,别说这些人和魔兽了,就是擅长速度的鹰野王和王超群都稍逊一筹...
霸道帝当年纵横沙场,有一半的功劳就是因为霸道神驹;正所谓没有马的枪修如同废柴,此言一点不虚。
“好,那就战,反正我不信那个大圆满的枪修敢伏击我们...”
毕竟是人类和魔兽只见的战斗,如果在绝境当中,不管前世多大的愁,在面对魔兽为了活命时,几乎都可以暂时性的化干戈为玉帛。
可是,唐少保是一般人么?他尼玛都不能算人,如果唐少保此刻马不停蹄的,自然是可以置身事外,可是他是那种有仇不报的主?
想什么呢?他可是胖爷带出来的;胖爷几时吃过亏,尤其是知道别人可能暗算自己的时候,胖爷情愿和魔兽一伙,都要杀了这些人。
巧了,唐少保把胖爷这些‘优点’全部继承了。
一个大树后面,一个黝黑的男子吃着不知道哪
145 黄雀来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