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第一次他是去杀人的,第二次他则是去焚尸的。不过,依照许众辉谨慎的行事风格来看,他是不会将自己的车辆痕迹留在现场的。所以第一次去的时候,他一定是将自己的车停在距离案发现场有一定距离的地方,且在那地方停车不会引人注目。然后,他与潘子龙会面,再乘坐他的车去到了停车场,在杀害他之后步行返回停车点取车……”
“你可有证据能论证你的这番说辞?”不待葛斌说完,崔副所长便打断了他的话。
“有,而且是两个。”葛斌信誓旦旦地回答道,“之前我曾私下打探过有关第一案发现场遗留的轮胎印的事。据说两组胎印清晰可辨,可以循着入口处的痕迹一路追踪到潘子龙遇害的地方,然后再循着胎印一直追踪到出口处。也就是说,光从现场的胎印分析,无论是潘子龙的车还是许众辉的车都不存在二次进出的可能。然而,许众辉确实是先后两次去到案发现场,但现场只有一组胎印,这也就意味着其中有一次他没有将车开进去。根据我掌握到的第二条线索来看,现场遗留的轮胎印应该是他第二次去往现场带走潘子龙尸体时,直接将所驾的车开进停车场时所留下的。然后,他换车,开着潘子龙的车去到焚尸点。焚尸之后再步行回到停车场,驾驶自己的车离去。”
“之前刑科所的人员已经采集并比对过那辆法拉利的胎纹,证实第一案发现场遗留的车胎印并非是法拉利的。”齐队长带着质疑的口吻反驳道。
“当然不是法拉利的。”葛斌的嗓音愈发铿锵有力,“这就是我刚才所说的,我已掌握到的第二个证据。车胎印应该属于一辆银灰色的奔驰E300。”
“奔驰?哪里又冒
141、云开雾散(三十九)(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