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宣追问葛斌。
“那就是作案人不是同一个人,第三起是碰巧和前两起用了同样的手法。”葛斌改口道。
“相似度如此之高,这样的巧合未免有些太‘巧合’了。”王祥瑞说道,“我倾向于是同一人所为。”
“也有可能是模仿作案。”葛斌又说道,“为了迷惑警方,让警方认为是同一人作案。他就可以嫁祸给前两起案件的嫌疑人,从而使自己成功逃脱警方的抓捕。”
“你小子,电视剧看多了吧?”林宣再次打趣他,“难道那人在警队里有卧底,把我们掌握的嫌疑人的作案手法都告诉了他?”
“啊……别问我了,我脑子不够用了。”葛斌完全放弃了。
“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如果是抢劫的话,被害人的钱包和手机都在。”黄方圆又一次提出了关键性的疑点。
“钱包钱太少,老人锻炼不会带大量现金在身边。”林宣说道,“而手机销赃容易被发现。”
“那黄金饰品就容易销赃吗?”黄方圆反驳道。
“如果是临时起意的抢劫就能解释得通了。嫌疑人怕被看见,作案时较为匆忙,所以挑易得手的拿。”王祥瑞分析道,“这也是为什么第一起案件中被害人的耳垂被撕裂了,可见嫌疑人没有花足够的时间去取,而是慌忙中用蛮力将其扯下。”
“也就是说大家都同意嫌疑人的作案动机是为劫财?”黄方圆环视了一下另外三人。
大家有的点头,有的默不作声。
“好,就按照为劫财随机作案来分析。假设我是嫌疑人,我现在急需用钱,我肯定会在深夜,守候伏击那些晚归的女性白领
番外:猎人(四)(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