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欢欢正在这里感悟人生,留恋自己最后健在的时光,而丧尸皇的小弟们已经放下的边界立碑的手头工作,开始去搜寻沈娅的丧尸去了。
丧尸皇在这里思考人生:玛德,老子六阶,要不要现在将这个新鲜晶核挖出来做镶嵌一个宽手镯戴戴?
艹!他生前是个男人,死后是个丧尸皇,为什么要戴戒指手镯这种娘炮玩意儿?
揣兜里总觉得不安全,最好放在眼皮子底下。
☆、第十四章 大佬出巡
熊欢欢拆掉纱布的时候,发现自己头发基本没剩下几根了,但她并不能说是个秃子,因为……除了脸之外,身上的其他地方(包括脑袋上)都长了和身上一样的毛。
这些有七八厘米长的毛,先是长出来就用了一段时间,然后,也不知道是被风吹,还是氧化,还是它自己会长粗,反正现在非常坚硬。
要不是野猪的尸体还在旁边,她都怀疑自己吃的是豪猪或者刺猬了。
在别的丧尸的眼睛里,熊欢欢的头发是立着的,就好像是纯天然的杀马特。
原先她以为自己穿的是皮草,但现在,自己摸着自己都扎手,她真是不能昧着良心再吹“果奔都比别人高端大气上档次”了,在别人身上滚一圈下来就堪比十个容嬷嬷扎一宿的工作量。
她画着圈儿在仓库角落里适应走路的速度,渐渐地,将大腿内侧走路时会摩擦到的长毛硬是给压平了。但这样也算是有一点好处的,如果是遇到人类,没有啥厉害异能的,光靠自己这身钢针一样的尖刺,也是有机会杠一下的。
这边丧尸皇就在默默观察着熊欢欢的一举一动。她看起来……仿佛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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