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的名义,公开向民间借贷一笔巨款,用于改善民生,发展经济。
这笔巨额借贷,总额为一千万两,借期一年。
借款到期后,凭盖有皇帝宝印的借据,向朝廷户部,或各州县官府,皆可讨回本息。
朝廷为此支付一年的利息,将高达百分之五。
另外,朝廷开具的这一份借据,并不会具体地署名,借贷到期后,朝廷只凭借据偿还债务,认借据不认人。
有了这一个规定,也就是说这一份借据,是可以当成银子,在民间自由流通的,甚至可以直接用来购物买东西。
其实一开始,大秦皇帝秦开元,以及左相岑文义等朝中百官,认为借期一年时间大短,朝廷很难偿还这笔债务。
而且为此支付的利息太高,一千万两银子,意味着要支付五十万两银子的利息。
整个大秦帝国,最好的年景,一年能够收归国库的税银,从来没有超过三千万两银子。
这几年因为各地均有不同程度的灾情,大秦帝国人生上来的税银,跌到了历史的冰点,仅为五百万两不到。
这些钱,光用来支付军饷,以及各地官员的俸禄都不够。
更何况每年为了赈济灾民,而必须要花费的银两。
这半年多来,如果没有阳德文弄出来的慈善募捐,朝廷恐怕维持政权的运转都难。
不过,虽然朝廷没有钱,国库空虚,但民间的富商手中,肯定是不会缺少钱的。
而各权贵官员家里,就算朝廷十年不开支俸禄,恐怕也没几个官员,家里会穷到揭不开锅了的地步吧。
不过阳德文却告诉皇帝秦开元,只要度过了眼
第七十七章:进展不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