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齐备只是没有推行,原因是当时民风淳朴,那些法律只是有备无患而已。宋朝那些泥古不化的人当时就主张,没有必要弄出详细法规,敦促老百姓纳税。王安石要解决钱不够花的问题,当然不能不要求新法。这就是他祖宗不足法,你们别西周那样干等着老百姓自觉了,行不通的!于是他就就建立条例司,颁布新法,让后选拔官员推行新法。天变不足惧,这个观点就更深远了,天变一般理解是上天示警,但是上天示警也太多了,宋史的五行志记载的天灾多如牛毛,如果每来一个都惧一次,吃饭睡觉的功夫都没有了。而正常的理解是,天象异常当政者就要检讨自己的作为,改邪归正,而不是用天变来机械对照自己的行动,尤其是不能把天象变化理解为对自己的指引,让自己如何行动。作为王安石他的改变旧法就是适合天意,那些天变自己没有什么好畏惧的,而且宋朝版图阔大,哪里都有可能发生天变,太多了,不用管它,所以就是天变不足惧了。还有人言不足恤,正常的情况下,有人有不同的意见,就当忧虑,自己是不是错了,可是反对变法的人言,就不用了,因为这早就在预料之中了,甚至还觉得比预料的少多了,所以没有什么可忧虑的。由此可知,王安石的三不并没有问题。三不没有问题,并非他的变法就没有问题,那么问题在哪里?问题在于为什么变法,变法要解决什么问题?如果那个要解决的问题本身就有问题,那么,他这个问题从开始就有问题。王安石的变法是解决钱不够花的问题,就这个问题本身来说,可以有两种办法,一个是治标,一个是治本,治本就是开源,治标就是增加税收,也就是增加税收比例。王安石采取的是治标的办法,也就是最粗暴的方法,最
洞察两宋局(1)整体解剖(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