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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再世,武穆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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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察两宋局(3)变法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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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人才为本源,兼及军事、经济等领域,而熙宁变法则以理财为方今先急,为了增加税赋受人,在制定法规、选用官员方面都将能不能增加收入放在重大位置上。早在嘉祐四年,王安石在写给宋仁宗赵祯的《言事书》中曾经概括地举述了存在于北宋中叶的严重问题,以及造成这种问题的总根源,但是皇上和主政大臣却没有任何反应。直到十年以后的熙宁二年,王安石的变法思想才终于受到了神宗的重视,王安石才聚合吕惠卿、曾布等人,先后制定和推行了一系列新法。为了保证变法的顺利实施,他们另设一个为新法制定法规的新机构,名称是制置三司条例司。后来在群臣反对下,取消条例司,又将权力转到司农寺。新法以理财为先,主要的目的是富国强兵。主要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均输法、市易法、免役法、保甲法和保马法等法令。这些法规和相应施政,初衷是从生产着眼,减轻小农负担,抑制豪强兼并,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供天下之费。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大贵族大地主的土地兼并,限制了大商人过度的高利贷盘剥,在平均劳役方面取得一定进展,给小农提供了得到改进的生产环境,在短期内和吏治良好的地方,生产得以稳步发展,改善了贫弱状况。在个人性格上,王安石比范仲淹坚强、自信,这导致他把变法推广得更加深远,也坚持了更称时间,带来更深远的影响。他对变法的追求执著而热情。他不为流言所动,更不为攻击谩骂甚至诬陷所屈,一直与守旧势力斗争,同时他面对反对势力的庞大阵营,提出“三不”主张,就是“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他在用人身上不怕被别人诬为党植,公开排斥政治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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