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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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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审狐狸(再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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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专门有人进山抓一种野兔子,但凡能抓到一两只,下一年全家的嚼谷就都有了。
    七爷进贡的这紫毫可不简单,听说那野生老兔躲在深山老林里吃竹饮泉一辈子,老到一定时候,身上的毛才能用来做笔。还得是它们钻来蹭去的地方长的毛。奴才见过匠人们取毛,兔子一身多少毫毛啊,千万毫里只能择一。能用的就一根!
    抓一屋子兔子,凑不足一只笔的毫毛,足见珍贵。主子爷您再瞧这笔管用的竹子,也不容易!这叫鹿斑竹,挑那潮湿得宜的地方长,也不是个个都能生成这鹿皮斑,还有那蟒皮斑,环形山的。。。”
    他这儿喋喋不休,皇帝这里头一次听说做笔的兔子能值贫户家一年的口粮。年前广成送来几匣子笔,他用来批奏折确实好用,没想到这么精贵。
    他正在琢磨,就听佟六唠叨着,“要说能人,七爷肯定得算一个!奴才家乡穷乡僻壤,平日人迹罕至的,这东西每年产的又少,他还能给您寻来,这还不能干吗?”
    皇帝这时琢磨过味儿来了。
    像佟六说的,这老七可不就是一只成精了的兔子?做事瞧着没打算,心里可精着呢。让他领头审福伦,别看福伦是只老狐狸,可他是兔精啊。就得妖精才能镇得住千年老狐狸。
    更好的是,他不需要用广禄了。
    高高兴兴的抬头,看见的是一脸朱墨的佟六,不由乐了,不用画脸,活生生一个钟馗嘛!
    至于七爷这儿,稀里糊涂的就走马上任成了钦差大臣。他连着推脱了几次,皇帝都好性儿的拍着他肩头,许诺差事办好了,给他封王。
    自个抓自己个儿的赃?旷古未闻啊,可七爷如今就这么横

第五十二章 审狐狸(再求收藏)(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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