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紧,毛文龙便给李元庆挡下来。
而李元庆也从信使这里得到了消息,朝廷已经升任毛文龙为广宁军参将。
大明军制,游击,参将,副将,总兵,依次往上。
以毛文龙开创大明对阵后金首胜的功绩,只给个参将,朝廷明显有些小气了。
但李元庆也明白,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这些京师的大佬们,出门八抬大轿,回家娇妻美妾,就算天启小皇帝召见,多半也得给他们赐座,这些人,怎的又能体会辽地一线将士的辛苦?
但到了这个程度,毛文龙大势已成,李元庆也明白,这个参将头衔,恐怕只是个过度。
否则,若朝廷不能给毛文龙足够的尊重,就算毛文龙不在意,但他麾下这些铁骨铮铮的汉子们,包括李元庆,怕也没人肯答应。
李元庆换上了崭新的千户官袍,脚蹬牛皮靴,腰挂千户佩刀,威势更甚往昔。
人靠衣裳马靠鞍,不外如是。
此时,看到自家大人如此威武,士兵们也是欢呼雀跃。
李元庆虽然在毛文龙麾下,资历不深,但接连几场战斗下来,尤其是镇江之战,李元庆亲手擒得了佟养真和其子佟丰年,在镇江城的百姓里,早已经不是秘密。
这些士兵们,能在李元庆的麾下当兵,也是各个自豪异常。
毕竟,做士兵,谁也盼望着自家的主将骁勇,一来,可以多立功勋,二来,主将的威猛,才能更好的保证底下士兵们的安全。
“大人,请上马。”顺子牵来一匹棕色无杂毛的骏马,恭敬侍立在李元庆身前。
这匹骏马,也是朝廷对李元庆在镇江之战中~功绩的赏赐,
第47章 移驻朝~鲜(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