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部队大院的八零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31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月间,我去魁北克旅行了一趟回来,我爸对我写过的几篇关于国外学习生活工作的小文章给予了一些正面评价,重新燃烧起了我对写作的热情,他就把我当年写过的那些(存在我家的台式机里,出国前我没带出来)都通过邮件发给我,其中就有我当年没写完的这部《部队大院的八零后》。
    (我们家有重文轻理的“优良传统”,我爸和我舅年轻的时候都是文学青年,都做过当作家的美梦。后来一个去教书了,另一个搞法律去了。可能是受他俩的影响,我十六岁开始就迷恋写,在《大院》之前,完成过两部十万字以上的长篇,还有好几部写了一半或三分之一的。为写,把学习都耽误了,高二某天的一节数学课,叛逆的我看着窗外自由飞翔的小鸟,呼啦一下站起身,离开了教室,之后的一年多都没有再回去过。那段日子,我在家里做我的“全职家”,当然,也没写出啥拿得出手的东西,倒是读了不少书,《红楼梦》,张爱玲,王小波,老舍,《包法利夫人》,《荆棘鸟》,毛姆,刘震云,石钟山,鲁迅……都是那个时候读的,有的是两遍三遍四遍地读。那算是我人生中众多“叛逆”“另类”的历史之一。我爸拒看我写的作品,估计没几个家长愿意看着家里有个成天沉浸在虚幻的世界,不乐意读书的孩子。我当时最好的朋友,中手榴弹的原型,给我写信,回家还跟她妈哭鼻子,就为了我这文青加愤青的好朋友……)
    多年后的现在,当我真正地自立起来,一个人在国外为自己的每一步路,大到辞职换工作,小到选课找房子都自己做决定的时候,我爸才真正放心下来。然后,他就说:“你写吧,既然写,就好好写完。不要半途而废,不要虎头蛇尾,也不要

第31节(2/9)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