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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光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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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选题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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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学生报了警,就得了个意外溺亡的结果,就在村头闹,这老师就去劝他,说是人家公安都盖棺定论的事情,那是有法律效力的,咱都是读过书的人,要懂法,不能瞎闹。反正就把那学生给劝住了,消停了一段日子。”
    “后来突然有一天,那学生又跑到村口老师那小卖部前面,当着一堆人的面,说要去法院起诉那两个被救回来的孩子家,还有那几个救人的乡邻,说他们没有尽到救助义务,能救而不救,而那两个被救的叫既得受益人,对他这个受害人家属,有赔偿责任。”
    满会议室的编导里,虽说可能不见得有法律专业毕业的,但是也都是做法制专题的,即便连路北岑这种新人也明白,这样的论调根本站不住脚,就听见边上有人笑道:“这不就是胡搅蛮缠嘛,这人这时候怕不是已经有点神经了吧。”
    陈芳连忙道:“诶,神经不神经的可不能瞎说,那要是神经病杀了人,这案子性质可就不同了。”
    路北岑这么一听,大概就明白,刚才说神经的那位编导,估计是情感夜话的编导,用词比较随性,法制编导对这样的问题,是非常敏感的,果然,前面那位女领导立即就发话了:“这就是有点偏执了。”
    陈芳连忙点头附和:“就是开始钻牛角尖了嘛,这村里的人见他可怜,好好一个儿子就这么没了,倒是也没和他多计较,他那个老师就又出面做了他的工作,好像也没太劝住,说是还是跑到城里找了律师,没人肯接这案子,自己写了状子,递到法院里,又被驳回不予立案了,这里我还没搞太清楚,就是听了一耳朵。”
    “后来这人这样子,他老婆也被他弄得受不了了,就要和他离婚。他老婆也是他

第4章 选题女王(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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