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牧瞳孔骤然一变,自己找寻多日不得的物件原来落在了他的手里。
陈牧思索片刻后正色道:“苗头虽盛,但尚有转机,全在县尊大人一念之间。”
郭大用脸色转晴,忙躬身询道:“怎讲?”
陈牧道:“两条政令须严格执行,另外须再加一条每日消毒三次的政令,可最大化的降低疫情爆发的可能。”
郭大用道:“都做到了,可有把握抑住瘟神?”
陈牧讪笑道:“也仅仅是降低爆发的可能性,完全抑住全无把握。”
郭大用砸了一下嘴,不再言语。陈牧亦不再多言。
“杀过人吗?”郭大用突然问道。
“没有。”陈牧一时没有明白郭大用此话的用意,便老老实实的回答。
“必要的时候,手还是得见见血的。”郭大用道。
“县尊所言极是。”陈牧点头道。
对郭大用这个看法,陈牧还是比较认可的。《大明律》云:“治乱世用重典”,非常时期当取非常手段。
“明日卯时升堂,医丞自来县署观瞻。”郭大用吩咐了一声,就喊来随从抬着自己走了。
次日黎明,陈牧喊了医馆里的一个杂役,让他带着自己去了县署。
华夏大地在民国之前,从中央到地方均无独立的司法建制。地方司法,一无独立的司法机构,二无专门的法官,署衙既是行政中心又是司法机关。
郭大用此刻在大堂一坐,两旁胥吏皂班站立,就算是开庭了。大到杀人放火的刑罚,小到窃鸡斗嘴的民事,均在县太爷的管辖之中。
陈牧来得够早,乘机认真参观了一下县署。
第四章 郭大用解危(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