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岑子墨回家再见到他,陆时城在书房和人通话。她推开门,看到的是男人两腿交叠,手机放在耳边,另一手压着桌面上的书--《路标》
呵,这样的男人,一边愉快嗜血,一边研究哲学。
他是精分吗?岑子墨嗤一声。
陆时城确实精分,在岑子墨看来,并不夸张。他在俗世中取得如此巨大成功雄心万丈积极进取,然而,又是如此悲观虚无。
她不明白一个人是怎么把如此矛盾到两极的特质集中到一身的。
也许,她明白一些,只是不愿意深想,和自己没关系。岑子墨等他挂上电话,也不进去,靠着门说:
“我看中几款爱马仕的包包,但不知选哪一款。”
他的妻子是爱马仕忠诚粉丝,陆时城站起来,把书合上,重新塞进书架:“如果你都喜欢,可以全部买下来。”
在开销上,陆时城并不是挥金如土的做派,喜欢就好。岑子墨每每用这种办法试探他,他心知肚明,并不想在这些事上置气或是消耗时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没有任何犹豫,张口就答应。
岑子墨上前吻他,两手伸出来想勾住他的脖子,碰到伤口,陆时城蹙了蹙眉明显抗拒,下意识避开。
这是拒绝吗?岑子墨顿时挂不住脸,她知道,陆时城在这种事上不会拒绝自己,他同样需求强烈。
“怎么,陆总,是被小姑娘掏空了吗?”岑子墨本要发作,却选择笑吟吟朝他甩刀子,一副看戏的表情。
陆时城看她一眼,不想解释,这种话也对他什么作用都不起。
“陆时城,你回答我。”岑子墨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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