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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开局一颗雷霆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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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二七陪我化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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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凡人中,最好的是身在其中却不参与其中,就是说我虽然在凡人中生活,可是却不要出手改变他们的生活,而是象旁观者一样,看他们生活,看他们生劳病死……可是我怕自己有时候就会看不下去,就会出手,就会用法力去帮助他们。”
    叶空问道,“如果出手,那会有什么后果呢?”
    “很难说,也许没有后果,但也有可能这一世就白感悟了,要换个地方重来。还有若是被那些凡人知道我修士身份,就会对我鼎礼膜拜,让我无法伪装成凡人。甚至因此会迎来其他修士和我的战斗,秧及凡人。”
    叶空点头,“那你就硬忍住别出手。”
    黄诗诗象个小姑娘一样嘟囔,“可是我怕忍不住。”
    “这就有点麻烦……不过,你跑来找我干什么?”
    “因为我想让你陪我去化神……”
    叶空哐铛倒在石头上。
    “我想过了,你陪着我化神,碰到需要出手的,就由你出手,而且我无聊时,还有人陪我解闷……所以,对我来说,这是最好的选择。”
    你倒真是做梦想屁吃,尽想好事。叶空忙摇头,“对不起,诗诗姐,这对我来说,可不是什么好的选择,不瞒你说,我很快就要离开这里,去干我自己的事。”
    “啊?”黄诗诗没想到他不愿意,怒道,“大姐我只要愿意,想去的男人多的是!”
    “那你找别人,小弟我实在帮不上忙。”叶空赶紧推辞,NND,老子吃饱撑的,陪你化神?你一世就是几十年,来个三世为人,妈的,沧南那边我孙子都要挂了,不行,绝对不行。
    黄诗诗又道,“你怎么这么笨呢?我的意思,是我们

第七二七陪我化神(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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