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地方司衙的文书证明,还有当地官府的承认。
没有?不好意思,逼良为娼的代价可不是闹着玩的。
直到现在的崇祯年间,从上到下所有规矩基本都成了闹着玩,很多家庭就连父母都活不下去,子女就更是无依无靠,与活活饿死或者被人糟践死的那些相比,被老鸨看上买进青楼培养的,还算是落个好结局。
不过被老鸨看上也不一定会活下去,这些老妓女个个都是见钱眼开,唯利是图的主儿,要是实在不听话或者太笨的,将女童活活虐待致死,最后抛尸河中的其实并不少见。
在大明,妓女也不好做。
洪武皇帝爷虽然是泥腿子出身,但这位同志就和王争一样,不学而有术,将天下民分为“军户”、“匠户”、“民户”,硬性彼此不允许转换。
这位老爷子特意规定了青楼女子的一切,据《明实录》记载,大明洪武皇帝曾亲自下诏:
“教坊司乐艺着卍字顶巾,系灯线褡膊,乐妓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
也就是说,青楼人等必须统一戴“万字符”头巾,腰间应系特制的“褡膊”,歌舞姬则着“角冠”,穿赤褐色的坎肩。
朱元璋身为开国皇帝,频频亲自下诏关心青楼女子的安居乐业,这种事竟然屡见不鲜,谁都看不懂,但也不敢多说。
比如朱元璋要求青楼女子及其家属,只能穿毛猪皮鞋,要是某家某户出了娼妓,男子则必须头戴绿巾,上街只准在街道左右两边“靠边走”。
听到这些的王争倒是大吃一惊,原来后世那人尽皆知的“绿帽子”竟然是老朱最先开始推广的,有点意思。
正所谓,一
第五百三十一章:自古红颜多薄命(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