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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乡记之叹流水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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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8章 减之一分则太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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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以后也用来称外祖母,地域性也可能有些,但早就都进入了汉语普通话之中。说不上哪个是特异的方言。当然可能外婆比姥姥更正式一点。姥姥好像更口语化。像前段时间上海小学二年级语文课文《打碗碗花》中关于“外婆”改成“姥姥”的更改,如果是这个理由就没必要。有趣的是,其实现在做书面称谓用的“外祖母”先秦以来都用。还要说一句,就是有人说教科书不能改动原作者的作品。这还是看必要性,这不是关于尊重原作的讨论,而是说为了适应教科书的需要,为了让教科书的特定的对象更有效地了解语文,更改还是可以的,当然这个地方就没必要改动。
    公公婆婆的称呼见于文字,并非始于明代,而是始于元代。写《琵琶记》的剧作家高明是元代人,而不是明代人。
    公公,原本是古人对于老年男子的敬称,后来逐渐用于对丈夫的父亲的专称。
    婆婆,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朝人称父为郎,母为婆。后来婆婆逐渐演变为对丈夫的母亲的专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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