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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捡到小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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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开两颗扣子,穿着低调,但眼拙如林知希,都看出这件衬衫不便宜。
    林知希不认识腕表的品牌,但他手上戴着的那块表,一看就很贵,多贵不知道,就是很贵。
    林知希这才意识到她穿的到底有多寒酸。不过想到是和认识多年的老友一起吃饭,随便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见到故人,双方都少了拘束,互相聊了聊近况,相谈甚欢。
    顾知许现在工作的地方就在林知希公司附近,是行业内的top3,员工好几万人,在全国一线城市都有分公司,能够进入这样竞争激烈人才济济的公司,工作能力可见一斑。
    林知希想着,果然是小时候崇拜的大哥哥啊,无论在哪里都有在一直优秀地生活着。
    林知希刚吃完一口肉,突然问道:“你还记得小时候我咬过你吗?”
    顾知许有些愣住,显然没有想到林知希居然会问到这个问题。他皱起眉头想了想,摇摇头。
    “就是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要不就是四年级,你应该念五年级或者六年级了,周末去你家玩,非要借走你的漫画,你怕我弄脏,不给我看。我气不过,就咬了你一口,比我咬骨头用的劲还大。”林知希提醒他。
    顾知许笑着说:“还有这回事?我都忘了,还好没有留下你的牙印啊。”
    林知希满脸歉意,“不好意思啊,我小时候太不懂事了。”
    他宽慰地笑笑,说:“没事,反正我也不记得了,就当这事没发生过,你也不必愧疚。”
    两人聊起了小时候的趣事。记忆被打开了开关,好多长大后没有再想起来的事情,都一个一个往外冒,原来大家小时候居然还做过这种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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