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刘寅宝抬手给了林葵一个脑瓜崩,故作严肃道,“伤势怎么样?”
林葵回过神来,仰起脸看着自己的干爹,眼眶竟是有些发红。
“谢干爹记挂,儿子还死不了……”虽是学着从前的语气调笑,可到底是笑不出来。
这样子可吓了刘寅宝一跳,他心道这次林葵虽受了大难,三十大杖要了他大半条命,但富贵险中求,好在后福来了。
“小葵子,别像个姑娘似的。好好养伤,你啊,算是熬出头了——皇上升你做秉笔了。”
林葵当然并不惊讶。此时,他年二十七,正是最慕权柄的时候,因着干爹避嫌,他的职位一直被刻意压着,直到这次抓住时机在皇帝面前立了功。他记得,那时一个秉笔职位给他高兴坏了,他跳起来给干爹磕了个响头,斯裂了伤口,又多疼了半月。
没错,那是上一世的事情了。林葵不知为何自己回到了二十七岁,过去种种他记得一清二楚。莫非是上天怜他,又给了他一次机会?
如果当真如此,那……他和柳知月……
忆起那个女人,林葵顿时感觉口中又泛起了铁锈味。
闭了闭眼,他压下情绪,郑重谢过干爹,又开口道:“干爹……儿子有一事相求。”
刘寅宝奇怪地问:“说来听听。”
“儿子想进东厂。”
刘寅宝惊讶地看着林葵,目光锐利了几分:“你可想好了?”
“是……儿子愿替干爹分忧。”
前世,刘寅宝一直想培养自己接管东厂,可当时自己一心想着往皇帝跟前凑,当上掌印,好实现自己的抱负。而东厂督主之位落到了那墙头草王长松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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