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她刻意把对方称为罪犯的报道出去,这的确会有问题,的确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
这真会出大问题的!
要是寻常的老百姓,这倒是无所谓,她欺负也就欺负了。
毕竟她们公司有法务处,寻常老百姓没心思,也没有足够的精力和她们扯皮,和她们翻来覆去的告。
但碰到陆云这样的老板,她们就没法欺负了。
尤其陆云背后,还是偌大的绿团外卖公司。
真要告起来,她们是占不到便宜的。
指不定她到时候需要赔礼道歉,需要赔偿,甚至还会被开除。
这就很麻烦。
所以此刻面对陆云的质问,她瞬间哑口无言,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陆云了。
“这个事情,是我口误。”
“他的确是犯罪嫌疑人,还不是罪犯。”
在陆云阴冷的目光注视下,这女记者不管愿意还是不愿意,此刻都老老实实的改口。
“知道就好。”
陆云微微颌首,神色有些复杂。
他知道,虽然他怼住了这个女记者,让这个女记者暂时不敢太过污蔑李志强,
可实际上,这并没有太大的用处。
因为他拿不出关键证据的话,因为李志强的确和这个媛媛发生了关系。
所以这个媛媛,那是真可以把李自强告成强行犯的!
毕竟李志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强行犯。
既然没有证据证明他不是强行犯,那他就是强行犯。
最多检方会根据他的言语,因为对此事存疑,所以从轻发落。
寻常强行犯会判六年,
第四百二十六章 怒怼记者(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