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费夕这副反应,杨远至说道:“可不是,当时听完,我就有如醍醐灌顶一般,茅塞顿开。回来就想着我能在这个大潮中做些什么,好久都没有头绪,看了无限之屋之后,我的灵感来了。”
看着费夕一副快说的表情,他拿过桌上的笔记本,递了过去,口中问道:“想要加入吗?”
“当然!”费夕想都没想,一把抢过笔记本,翻看起来。
当晚,灯光一直亮着,直到天明。
七月二十一日,天气有些阴沉,郑善起了个大早,一番详谈之后,被郑常驾车送回了国子监。到的时候已经不早了,郑善走的急急忙忙,总算赶在上课铃响之前抵达了教室。扫视一圈后,只见吉姆高举着手示意身边有位置,郑善于是往他那走去坐了下来。
课一上就是两个小时,不少人听得是昏昏欲睡,让台上的师范直翻白眼。铃声一响,师范板着脸说完下课之后,众人开始收拾书本。这时,吉姆将他的书包往郑善手上一扔,说道:“长元,替我拿着,我去去就来。”
郑善以为他是去上厕所,也就没有说什么。背着一个提着一个赶向下一个教室。出乎意料的是,直到下课铃声再次响起,吉姆也没有回来。没有办法,郑善只能背着两个书包先回了公寓,还是不见人影,他就打电话约了张如真一起去吃午饭。
比起历史系来,张如真的艺术系可是轻松多了。
去往餐厅的路上,郑善看到专门划出来给商业机构宣传的地方人满为患,也想去凑个热闹,好不容易才止住了燥动的好奇心。即使这样,到餐厅的时候还是收获了两位少女的埋怨。
“给我签名我就原谅你!”不只一次
第三十二章赶潮流(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