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水的猫儿,甩了甩毛绒绒的耳朵。
这个念头仅仅一闪而过,便让他生出一股浓浓的抗拒之意。他皱起眉头,加快了离去的脚步。
可祝怜眼尖,偏偏喊住了他。
“宋公子!”少女挥了挥翠绿的衣袖,连蹦带跳地追了上来:“没想到你更衣比我还慢,真是让我好等。”
宋昀冷冷开口:“何事?”
他不喜祝怜,若让他一一列举不喜的理由,能写出洋洋洒洒好几条。
比如性格太活泼,而他喜静;她出身世家,而他不喜世家子弟;她爱穿颜色鲜艳的衣裳,而他喜素白……
“那个荷包啊。”祝怜的脸上染上一抹飞霞,羞涩地说道:“我才知道十年前那个卖字救母小孩子是你,原来我们那么早就相遇过,所以……”
顿了顿,她像是鼓足勇气一样,波光粼粼的桃花眼满含期待:“所以,你不觉得我们很有缘分,佳偶天成?”
少女的眼睛亮若繁星,黑溜溜的瞳孔里,满当当的全是他一人。
宋昀别开脸,只觉得袖中一片滚烫。那枚荷包仿佛变成了烙铁,将他的心口烫出一片狰狞的疤痕。
“不觉得。”宋昀停下脚步,没有看她的眼睛,声音也没有任何温度:“荷包之恩,我可许你一诺,原则以内,宋某自当不吝相助。但多余之事,恕我再不奉陪。”
他的话一字一顿,清清楚楚地落入了祝怜的耳朵。她眼中的希望摇摇欲坠,像是一堆篝火被冷水从头浇下。她张开口,似乎想说什么,又吞回肚子里。
祝怜挤出一丝笑来:“我哪里不好吗?”
宋昀没有回答,径直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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