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问题,至少在古代的戏剧学中不可多得。世阿弥进一步指出,若不以“惟妙惟肖”为基础,硬求某一风格特色就会堕入矫饰,原因是失去了摹写对象的标尺准绳,所追求的风格特色很容易“过火”,而过火正好是矫饰的一大特征。一矫饰、一过火,便立即会违背初衷,失却原想刻求的风格特色。例如,原想求“强”,一过火就变成了“粗”;原想求“幽玄”,一过火就变成了“弱”。
他在深刻地论述这一逆反规律后指出:“因此,应该充分在‘状物’上用到功夫,进入角色去,毫无矫饰,就决不会变成‘粗’或‘弱’。”
至于有人乱植风格特色,把根本不该“强”的弄成“强”,不该“幽玄”的弄成“幽玄”,那就连“过分”也远远不如了,结果造成一种强扭的矫饰,比上述敷彩过重的矫饰更令人不快。世阿弥把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也归之于“状物不够”。
世阿弥如此看重“状物”对于艺术风格、特色的决定作用,使他的戏剧风格论一开始就显得比较厚重、严肃。但是,他没有停留于此。他决不排斥艺术家的主观追求,主张想方设法去抠出风格特色来。即便是老木,也要让它开花,即便是岩石,也要让它着朵——“老木开花”、“岩石上开花”确实是世阿弥戏剧风格论中两个引人注目的命题。因此,世阿弥又是一个十分积极的戏剧风格论者。
他认为,“花”以“状物”为根基,但“花”的产生,又是对“状物”阶段的一种解脱。“状物”是这样过渡到“花”的:
当摹写达于极致时,完全进入所扮演的角色中去,就不再有似与不似的感觉。如果演员能达到此种境地,剩下的就是研究如何增加风趣
二、风格:花(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