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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戏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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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国古典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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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提出的。一度自我辩解的高乃依一见来头,就不得不附和。此后,他的剧作对于古典主义的规矩就相当谨慎,不大敢去逾越。大喜剧家莫里哀虽然有不少突破,却也尽可能遵循,把自己无穷的才华倾注在既定规范之中。
    但是,无论是高乃依还是莫里哀,都常常流露出勉强就范的苦恼。例外的是另一位剧作家拉辛(一六三九——一六九九),“三一律”之类对他来说似乎是得其所哉。他能从容不迫地写出他要写的一切,却又不触犯所有的戒律。甚至给人一种感觉,拉辛如果突破了这些限制反而会写不好。这情景就像中国古代那些稔熟于诗词格律的诗人,格律对他们来说反而成了一种方便,成了艺术表达的扶手。因此,拉辛实在是一位古典主义的典范性作家。
    那么,古典主义的原则是不是全是法兰西学院那四十个“不朽者”创造出来的呢?不是,有很多来自于古代,特别是亚里士多德和贺拉斯。古典主义者根据现实君主专制的需要来理解希腊人和罗马人,其中虽然包含着不少曲解,但他们树起来的仍然是这些古代的旗帜。他们坚持认为,拉辛的艺术来自古希腊,莫里哀的艺术来自古罗马,至于他们遵循的“三一律”,则全盘来自亚里士多德。
    古典主义的基本特征,在内容上强调拥护王权、崇尚理性、尊卑有别;在形式上强调紧凑严密、准确完整、平稳妥帖。
    古典主义戏剧中最常用的套路是理智和感情的冲突。无论是正面写还是反面写,都以理智的胜利为归结。高乃依的《熙德》是正面肯定了理智对于感情的否定,拉辛的《昂朵马格》则从反面谴责了理智的丧失,它的悲剧结尾实际上也就是反衬了理智的无上地位

第二节 法国古典主义(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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