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南宋朱熹著的《周易本义》里对《鼎》卦的注释。
“巽下,离上。
鼎:元吉,亨。
鼎,烹饪之器。为卦下阴为足,二三四阳为腹,五阴为耳,上阳为铉,有鼎之象。又以《巽》木入《离》火,而致烹饪,鼎之用也。故其卦为《鼎》。下《巽》,《巽》也,上《离》为目,而五为耳,又内《巽》顺而外聪明之象。卦自《巽》来,阴进居五,而下应九二之阳,故其占曰元亨。吉,衍文也。
初六,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无咎。
居鼎之下,鼎趾之象也,上应九四则颠矣。然当卦初,鼎未有实,而旧有否恶之积焉,因其颠而出之,则为利矣。得妾而因得其子,亦犹是也。此爻之象如此。而其占无咎,盖因败以为功,因贱以致贵也。
九二,鼎有实,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以刚居中,鼎有实之象也。我仇,谓初。阴阳相求而非正,则相陷于恶而为仇矣。二能以刚中自守,则初虽近,不能以就之,是以其象如此。而其占为如是,则吉也。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亏悔,终吉。
以阳居鼎腹之中,本有美实者也。然以过刚失中,越五应上,又居下之极,为变革之时,故为鼎耳方革,而不可举移。虽承上卦文明之腴,有雉膏之美,而不得以为人之食。然以阳居阳,为得其正,苟能自守,则阴阳将和,而失其悔矣。占者如是,则初虽不利,而终得吉也。
九四,鼎折足,覆公饣束,其形渥,凶。
晁氏曰:"形渥",诸本作"刑渥",谓重刑也。今从之。九四居上,任重者也,而下应初六之阴,
周易哲学解读《天下第一哲学》(五十)(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