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爻,无为侯,泰三至五震为侯,阴爻不动,其数皆八,故得泰之八。”韦昭认为筮出“泰”卦时没有“动爻”(即认为起卦时没有出现老阴老阳这些应“变”之数,也就没有“爻变”。事实上《左传》、《国语》筮例中,既还没有出现老少阴阳之说,也不是称“爻”。因春秋《周易》文本内容当时不称“爻辞”,而称“繇”,即“繇辞”。
后人称《左传》、《国语》里的筮例中以《周易》筮之出现的“繇变”或“繇辞”内容为“爻变”或“爻辞”,这是后人只知有今本《周易》,而不知有春秋《周易》文本的缘故所致。
韦昭所言的“阴爻不动”,即《泰》卦里的上三爻画是阴爻,揲蓍出的“数”皆是不变之数,即揲蓍成卦时出现的“数”不属于所谓的老阴老阳之数,而是不变的“八”数。所以韦昭认为“其数皆八,故得泰之八”。韦昭是把“泰之八”里的“八”,理解成起卦时有‘六爻、十八变’,得出的筮数之“八”。即“六、七、八、九”(称老少阴阳之数)四数中的“八”了。韦昭认为成卦时,出现“七、八”之数,为“少阳”(七)、“少阴”(八)之数。在筮法上有个约定俗成的‘法则’,即“老变少不变”。这不过是汉一降“易学”里的东西,即以今本《周易》算卦上的约定俗成‘法则’,可后封建社会里的人们,却以此去解释《左传》、《国语》里的筮例,自然是错误百出了。正如韦昭对“泰之八”的解释,认为是揲蓍成卦时推演出的“数”之“八”。所以遭到后人的批驳,正如李道平的批驳“独不思此卦阴阳爻皆有,何以必言少阴八,而不言少阳七乎?”清人李道平对《国语》这一筮例,所言不是一个无“变”的筮例,而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一篇(十九)(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