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是产生万物的根源,提出‘刚柔相推,变在其中矣’等富有朴素辩证法的观点。旧有郑玄注,已失传,今通行本有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李鼎祚的《周易集解》等”。
《辞海》对《周易》条目的解释与《辞源》里的解释基本相同,《辞海》对《周易》的解释时,认为《周易》又亦称《易经》,又简称《易》。那么,《周易》、《易经》、《易》这三个名称就是一个同一概念了。我们已知先秦时期《周易》曾以《易》来称谓,但从无以《易经》来替代《周易》的称法。而后封建时期里《易传》内容同样以《易》称。如此按《辞海》里的“《周易》又亦称《易经》,又简称《易》”说法,岂不是《易传》也就叫《周易》,又亦称《易经》,又简称《易》了吗? 这岂不在称法上乱了套吗?
总之,《辞海》与《辞源》对《周易》的解释既是错误的,又是十分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