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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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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四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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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易传》到后封建社会里的王弼、程颐等至现代的黄寿祺等重多的《周易》注释本者,都是以象数并结合《周易》里的文字字义,而对《周易》进行义理解释,这是相对把《周易》当占筮说的主流派,也是历史上“易学”的主流派。
    而历史上并没出现所谓纯义理注释《周易》一书的。中国的“易学”史实是以象数解释《周易》的学术史。在以“象数”释解《周易》的历史过程里,也有所区别。即运用“象数”释解《周易》是孰重孰轻的区别。但总体都不离“象”、“数”去解释《周易》。这一历史现象中,古与今在以象数解释《周易》一书也有区别,即“训诂”与“注译”的区别。在整个的后封建社会里只有“训诂”式的注释《周易》,而没有译文《周易》一说。而现代以来只有注译式的《周易》版本,而没有古代的那种“训诂”式的注疏本《周易》了。但都或多或少的都不离象数而说《周易》。
    还有一个现象,即今与古也有所不同,古代在以象数注释《周易》一书的义理时,在理论上是双重性质的看待《周易》。唯王弼以象数注释《周易》时不涉及《周易》性质的理论,也把《易传》里凡带“卦”称的的《易传》文章排除在外而不做注。唯王弼例外,古代凡对《周易》注释的象数义理者没有不认为《周易》有占的功能,这是受《系辞传》的影响,更是今本《周易》结构形式影响所致。古代虽都以象数注释《周易》的义理,以训诂式把《周易》注释发挥为封建帝王时代里的义理思想。但理论上确把《周易》做双重性质看待。即是说理论上把《周易》说成有“占”的一面,而在对《周易》的“训诂”全是帝王时代里的义理阐述,并不显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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