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而注译《周易》里的文辞,逐步接近《周易》文辞的原创哲学含义。能不认为这是古今《周易》学上的一个奇特现象么?那么,为何那些研究机构与研究《周易》的学者,视而不言呢?
综上,从历史发展上来看,不外三大主流说《周易》者。
从三大主流说《周易》,解《周易》,引用《周易》来看,对《周易》一书的性质已然是偏重于义理学说。这正是后封建社会里一直把《易》作为经首地位并没有动摇过的根本所在。后封建社会里看重的正是义理的《周易》,而不是筮卜《易》。当然后封建时代里并不排击占筮批命的习俗文化。虽然古代里无论引用《周易》直接用于说理,还是以象数解《周易》义理,但多是“跑题现象”,那是传统“训诂”方法的时代所致。但毕竟从义理上解释《周易》与把《周易》当筮卜看待是不同的两回事。
那么《周易》一书到底是一部什么性质的书呢?这正是笔者要论证的主题。
笔者认为《周易》是哲学,从其内容来看是一部政治哲学。从时间的产生来说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政治哲学。
笔者把《周易》定性为一部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政治哲学,是关于封建社会里的政治学说(这里说的封建社会是与后封建社会不同的那个西周后期的封建社会)。是为“君子”(西周分封下的诸侯、贵族)们讲述“修身、齐家、治国”的政治道理。按现在哲学上的分类,应属政治哲学。
笔者说的《周易》哲学,与古今围绕今本《周易》阐发出所谓的“义理”或“哲学”不是一个内涵。笔者说的《周易》哲学,是揭示了《周易》原创内容的真实哲学思想。所以笔者的说法
《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四十九)(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