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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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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五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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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王曰:又曰时予,乃或言尔攸居。”
    这意思是:“王说:多士们,上一次我从庵国归来,给你们管,蔡,商,奄四国百姓广泛下达了命令。我说我将会公开明确的实施上天的惩罚,把你们从远方迁来,是你们恭顺的就近臣事我们周人。
    王说:告诉你们殷商多士,现在我不想杀你们,我要重申这个命令……你们如果能够恭敬,上天就会帮助,怜悯你们。如果你们不能恭敬对待,你们将不仅仅失掉你们的土地,我还会把上天的惩罚施加到你们身上……王还说:不过你们只有能够顺从我,才谈得上永久的居住下去。”
    这《多士》篇,开篇对多士们讲到因纣失德而遭到天罚,被周人所灭,说明上天是佑助地上的有德之主。周统治者讲德,被上天看到,把天命移给了周,也使殷遗民看到希望。但这《多士》的最后又有点“图穷匕首见”的味道。这“天”是谁呢?似乎就是掌握着最高权力的周公了。周公成了“天”的代言人。你不顺周公,就是不顺从“天”,那么,“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你若顺从的话,“乃或言尔攸居”。这是**裸的霸权主义,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专制思想逻辑。周公首改以往的神权意识,以天命神权为其统治服务,周初是天命神权政治化的开端,即“神道设教”的开始。
    周初的倡“德”成为周初王朝笼络殷遗民的一种手段,而大倡“天命”是为寻找镇压反抗者的一种借口而已。周公俨然是一个大祭司、大教主、大独裁者、军事寡头。国家的权力掌握在一个人手里,可以任意以天命来恐吓杀掉不顺者和异议者。那么,如何成为天的代言人呢

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五篇(二)(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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