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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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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周易》哲学解读 第六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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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异之处。从这一意义上看,孔子关于"诗可以兴"的理论命题的价值和意义就不是单纯的文学或修辞学范围内所能理解的,它实际上成了一个人类学即比较文化的课题。孔子在拒斥神话的同时推崇诗歌,这无异于拒绝接受神话的非理性内容而接受了神话思维的非逻辑形式,而这种神话思维的非逻辑形式对于奠定中国哲学思维的传统、塑造中国特殊的理性人格形态均有不可估量的潜在作用。就此而言,孔子在拒斥"怪力乱神"之类非理性的思维内容的同时,却倡导以诗的比兴为代表的非逻辑的思维方式,这正是由神话到哲学的思想史变革在中国文化中特有的渐变过程的表现,不同于古希腊的激进的哲学革命。”(《诗经的文化阐释》叶舒宪著 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版 第第408页)
    “从"兴"的类比作用着眼,我们已经看到中国先秦理性思维的一个特异之处。引诗用诗的时代偏好在本质上不是修辞技巧问题,而是思维传统问题。古代流传下来的诗歌之所以被广泛引用,在当时与其说是附庸风雅,不如说是为类比推理寻找令人信服的根据。”(同上第417页)
    “不论是谚语还是诗歌,乃至寓言和故事等,作为理性思维的一种初级形式,都是神话类比联想的派生物,因而有别于以形式逻辑为准则的抽象理性思维。至于选择诗还是其他形式作为全民族性的论证推理工具,则完全是文化因素所注定的。中国式的"兴于诗"和尼日利亚的"兴于谚语",乃至印度的"兴于寓言"、阿拉伯的"兴于故事",就其人类学意义上看,其实都是殊途同归的。简言之都是稽古式思维定势的衍生物。”(同上第423页)
    “借助于西哲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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