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来看,其中五例是引《周易》一书的内容,并直接点明《周易》一书的名称。而其中一例应是“易卦”(《连山》或《归藏》)书的引用。
无论《左传》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或是引用《周易》文辞以阐明事理。其称法都是一样的,即都是“某之某曰“的格式。
如筮例:《哀公九年》:“阳虎以《周易》筮之,遇《泰》之《需》曰。”
如引用:《宣公十二年》:“《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
《左传》一书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和《周易》有之,虽然是两种用途,一种是在史巫手里,当做卜筮之书,而在上层士大夫手里,把《周易》无疑当成同《诗》、《书》那样,被当做经典书籍看待。虽然两者把《周易》用途不同,但称谓的格式是相同的。两者小有区别,在于“筮之”与“有之”的区分。无论是“筮之”与“有之”,而表述的内容格式,无疑表明了当时两者使用的《周易》是一种文本。
那么春秋时期,《周易》又是怎样的一种文本格式呢?
由《左传》一书记载引用《周易》一书文句例子,可以再现《周易》文本格式来。特别是可通过《左传·昭公二十九年》里所引用《乾》里凡带“龙“的句子内容及称谓,由此再现春秋《周易》文本的内容格式。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对曰:‘……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不然《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
《周易》政治哲学演讲(四)(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