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本义》一书对《周易》与“十翼”分十二卷进行注释。而在十二卷后,又分出“周易本义·卷末上下”讲述了象占理论方法与仪式。朱熹无疑把《周易》与“八卦”筮术混为一谈。
“《周易本义》卷未上”里的“明筮”与“稽类”所讲的正是“八卦”占筮之内容。如“明筮”中说:“倚数之元,参天两地。衍而极之,五十乃备……三变一爻,通十八变。六爻发挥,卦体可见……。”
这分明讲的“八卦”筮法,即占卦时用“大衍之数”的排蓍起卦方法,那里是《周易》里的东西。可朱熹把这《易传》中所讲述的“八卦”筮法,说成是《周易》本义。
又如“稽类”中的说法:
“八卦之象,说卦详焉,考之于经,其用弗专……。”
这难道是讲述的《周易》义理么?除了八卦筮卜(算卦)上的筮法之用,又有何意义呢?与《周易》又有何关系呢?
而在“《周易本义》卷未下”里是专讲“筮议”的。我们且看朱熹所讲的“筮仪”,是《周易》的“本义”么?
“筮仪
择地洁处为蓍室,南户,置床于中央。
床大约长五尺,广三尺,毋太近壁。
蓍五十茎,韬以纁帛,贮以皂囊,纳之椟中,置于床北。
……置香炉一于格南,香合一于炉南,炷香致敬。将筮……
凡十有八变而成卦,乃考其卦之变,而占其事之吉凶。
卦变别有图说,见《启蒙》。
礼毕,韬蓍袭之以囊,入椟回盖,敛笔砚墨版,再燓香致敬而退。
如使人筮,则主人焚香,揖筮者而退。”
《周易》政治哲学演讲(四十)(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