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义理派之说,纯义理不杂象数而解释《周易》,在后封建时代不可能诞生。
王弼实属重义理,而轻象数。王弼是把《周易》视为义理一书去注释。
那么我们看王弼是如何注释《周易》的。
我们且看王弼对《周易·乾》所作的注:
“(乾) 乾元亨利贞。
初九,潜龙勿用。
(王注)“《文言》备矣。”
(乾文)“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王注)“出潜离隐,故曰‘见龙’,处于地上,故曰‘在田’。德施周普,居中不偏,虽非君位,君之德也。初则不彰,三则“乾乾”,四则‘或跃’上则过亢。‘利见大人’。唯二,五焉。”
(乾文)“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王注)“处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在不中之位,履重刚之险。上不在天,来可以安其尊也。下不在田,未可以宁其居也。纯修下道,则居上之德废,纯修上道,则处下之礼旷。故‘终日乾乾’,至于夕惕犹若厉也。居上不骄,在下不忧,因时而惕,不失其几,虽危而劳,可以‘无咎’。处下卦之极,愈于上九之亢,故竭知力而后免于咎也。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
(乾文):“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王注):“去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乾道革之时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中不在人,履重刚之险,而无定位所处,斯诚进退无常之时也。近乎尊位,欲进其道,迫乎在下,非跃所及。欲静其居,居非所安,持疑犹豫,未敢决志。用心存公,进不在私
《“易学”评论》(四十四)(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