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有尊卑,爻有阴阳。尊者,阳之所处;卑者,阴之所履也。故以尊为阳位,卑为阴位。去初上而论位分,则三五各在一卦之上,亦何得不谓之阳位?二四各在一卦之下,亦何得不谓之阴位?初上者,体之终始,事之先后也,故位无常分,事无常所,非可以阴阳定也。尊卑有常序,终始无常主。故系辞但论四爻功位之通例,而不及初上之定位也。”
《辩位》论述了初上不论阴阳之位,认为事物始终不分阴阳,不能说阳为始,阴为终。所认为阴阳爻位只限于二四和三五爻。前者为阴位,后者为阳位。而初与上表示一卦的终始,初为始,上为终,即事之先后;事之先后并非固定不变,有时阳为始,有时阴为始,所以初上不论阴阳位。
对于王弼阴阳爻位说法既是无稽之谈,又是五十步笑百步的话。即使《周易》被篡改成算卦格式,目的是便捷于算卦上的变卦出现,若从阴阳爻位主从关系上去附会算卦之说,无可奈何,实乃也不值一驳。若从阴阳爻位主从关系上去论述解《易》之义理学问,既是以讹传讹,又是大错特错。但王弼通过爻位所引申出"故以尊为阳位,卑为阴位",与"尊卑有常序,终始无常主"的说法则另当别论。
⑥《略例下》
王弼的《略例下》篇说法杂乱,既论四德,阴阳、彖与卦体,又讲"无咎"之解法。
接下我们看看王弼的《卦略》篇。
⑦《卦略》
本篇里对今本《周易》里十一卦,以阴阳、明暗、刚柔说其诸爻,加杂爻辞论之,多则上百字,少则一句话,其意也并不是对一卦义总体的论述。为何挑选出十一卦说之,大意是论证他的“卦以存时,爻以示
《“易学”评论》(四十六)(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