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之,下陵而上去,是相违遁,故为遁去之义。二阴生于下,阴长将盛,阳消而退,小人渐盛,君子退而避之,故为遁也。
(说明,以上括号内容是笔者注,以下同。以下对程颐的注释做简评,这里的“艮下乾上”说法,《周易》里本无此内容,是汉代编排进的卦画里的八卦取象说法,宋代承之。这里出现的《序卦》及引用《序卦》的说法,是程颐注释《易经》体例上与他者的不同,他把《序卦》内容除《乾》卦外,都按排在每卦前头,引用既认为是言乎每卦的义思,又对其进行解释。这里是先对引《序卦》文的解释,即"夫久则有去,相须之理也,遁所以继恒也。遁,退也,避也,去之之谓也"说法。接着是对“艮上乾下”的解释,即"为卦,天下有山。天,在上之物,阳性上进"。其下说法,则是进一步对《遁》名及卦符号上的阴阳之理诸说。)
(《遁》卦辞)遁,亨,小利贞。
(程颐注)遁者,阴长阳消,君子遁藏之时也。君子退藏以伸其道,道不屈则为亨,故遁所以有亨也。在事,亦有由遁避而亨者。虽小人道长之时,君子知几退避,固善也。然事有不齐,与时消息,无必同也。阴柔方长,而未至于甚盛,君子尚有迟迟致力之道,不可大贞,而尚利小贞也。
(简评:程颐对所谓的《遁》卦辞,通过汉象数里的阴阳消息去解释这一卦辞的义理,即引申出的君子之理。)
(《易传》文)《彖》曰:遁亨,遁而亨也。
(程颐注)小人道长之时,君子遁退,乃其道之亨也。君子遁藏,所以伸道也。此言处遁之道,自“刚当位而应”以下,则论时与卦才,尚有可为之理也。
《“易学”评论》(五十四)(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