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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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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减省粮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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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事上的斗争,前后必然伴随着政治上的摩擦。

    当时的议题是,窦参在推行了差纲法后,又请求皇帝减“诸道将士资装费、粮料钱”。

    原来皇帝自播迁奉天以来,各道方镇都曾兴兵来勤王,然后各节度使也趁着这个机会,干了两样事:

    一、趁机扩大兵额,向朝廷度支司要更多的钱粮额度来养兵,但其实,比如打报告扩充一万兵,实则扩充五千可能都没有,多出来这五千名额全被节度使吃空饷吃了;

    二、以供军为名义,在各自管辖境内加征“大军粮料钱”、“赏设钱”等杂税,加重百姓负担。

    其实高岳在兴元和凤翔也做了这两件事,不过他扩兵扩得实,“虚占挂籍”始终严格控制在十分之一的比例,此外他也没加征杂税,扩军所需他通过振兴兴元凤翔的农工商各业,及经界法整顿赋税便可补足,不用额外给百姓添加负担。

    可窦参却借此对皇帝说:“如今国难已平定,各道扩充招募的士兵,实际大多已被节度使下令解散归农,如昔日担当宣润镇海军节度使的韩滉,在长武军兵变后,不但把镇海军牙兵及采石等镇兵扩充到三万,还下令各州增募土团,小州八百,大州一千,这些都是用正税来养。而今镇海军已裁减兵马,不到原本的五分之三,可每年自正税、杂税里割取用来供军的数额却不曾减少,兵没了,可赋敛还在,朝廷正税不足的根源便在于此。”

    接着窦参旧事重提,又说高岳的兴元、凤翔,韦皋的西川等方镇,已废州郡的团结(土团),革新后的军队里五分之三为射士,营田自给自足;只有五分之二为将兵,这才由方镇正税里的“留使”和“留州

16.减省粮料钱(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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