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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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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裁决三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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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心的虔信!

    武者墓在左,佛寺在右,军队穿行其间,产生了极度奇妙和吊诡的景象。

    当东岱禁军和东道、青海的兵马至上桂仓时,牟汝王子跪在草地上,在他的当面,站着父亲派来的一名叫桂.思杰亭的司法官,也即是蕃文里的“喻寒波充”,唐文里的“小整事”或直接称刑部郎中,手里举着刻着律法的木牍。

    这时牟汝的心中反倒平静下来,他闭上眼睛,便询问桂.思杰亭:“大蕃的律法规定,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我已经做好被惩处的准备。”

    桂便说,这次裁决你,符合的是“三欢喜”的准则。

    赞普说,此次唐蕃决战后他便会逊位,让你哥哥牟尼继承宝座你和弟弟牟迪,便不要再为此起争端,这让整个国家欢喜;

    被你杀死的尚伍仁,赞普不但不会降罪于他所在的那曩氏,还会在上部的王田当中,让一匹马跑上一整日,跑出来距离内的田野牧地,统统赔偿给尚伍仁的家室作为永久的封邑,这让受害者那曩氏欢喜。

    这时尚绮心儿在旁侧,呼吸都很紧张。

    因为按照大蕃的律法,最后一欢喜,便是对施暴者的惩罚了。

    “至于牟汝,你无疑是这场暴行里的罪犯,你将被流放到遥远荒芜的鬼门域长达九年,你需要做法事超度伍仁的灵魂,并被永远剥夺继承赞普宝座的资格,这会让遵守律法的百姓欢喜。”

    牟汝没有任何过激的反应,只说“能达成如此的三欢喜,我愿接受九年的流刑。”言毕便对着父亲的代理人桂叩首,然后又看了心有余悸的尚绮心儿眼,便翻身上马,没有任何奴仆和财货伴随,就扬鞭,头也

15.裁决三欢喜(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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