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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五六章 财团在内地的生存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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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渣打在全世界都有银行业务,将来我们林氏旗下企业要在国外注册,亦或是转移资金,都非常方便了。”
    暂时解决了巨大银行的问题,林氏财团建立的难题,无疑就解决了大半,林氏财团的筹建工作,亦可以大刀阔斧的开展起来了。
    不过林福荣却担忧的道:“诚仔,你建立财团会不会犯国内的忌讳,毕竟财团最大的特质是垄断,国家可以允许国企垄断一个行业,甚至外资垄断国家也不会有太大的意见,可我们林氏成立垄断财团的话,那国家未必会答应啊!”
    不得不说,生性保守的林福荣还是指出了林诚欲建立财团的一个巨大隐忧,那就是财团模式在内地有没有生存土壤的问题。
    尤其林氏还是一家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在国内向来是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地位最为尴尬,倘若国家禁止林诚建立财团,那林诚的一腔热血,只能是付之东流了。
    这时一直忝陪末座的刘志平举手发言了,他道:“法无禁止即可行,倘若财团还没建立起来我们就大张旗鼓的请示中央,中央多半是不允许的。
    可若是我们已经把林氏财团建立起来了,只要我们秘而不宣,从不在公众场合承认林氏财团的存在,依法向国家缴纳税收,国家应该不会说什么吧?”
    梁伯滔却建议道:“内地没有财团的生存土壤,可香江却有啊,我觉得我们都陷入了一个误区,我们成立的林氏财团,未必一定要把总部设在内地,设在香江不就能解决问题了嘛!
    要知道,其实李超人家族、郭氏家族、郑裕童家族、李昭基家族就已经具备财团的雏形了,这几大家族的产业可以称之为小财团,国家对于香江

第一零五六章 财团在内地的生存土壤(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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