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产生。
雇工即是剥削!
自从五六年华夏实行工商业改造以后,“雇工”几近在华夏绝迹,“雇工即是剥削”几乎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
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初的改革年代,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的地位就像传统大家庭的如夫人,而与之相伴随的“雇工”,其地位则好比是如夫人的庶出子,甚至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子。从诞生之日起,就被笼罩在深暗的理论激辩的迷雾之中。
在此背景下,由《资本论》里的一个算例和一段注释出发,“七上八下”标准应运而生——雇佣“8个人以下就叫做请帮手,8个人以上就叫雇工,8人以下不算剥削。”
“七上八下”,它的诞生是为了成为护身的尚方宝剑,但随着社会的演进,最后却不免成为一柄高悬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1979年,粤东高要县农民陈志雄承包了8亩鱼塘,效益可观。次年,尝到甜头的陈志祥扩大规模,跨越两个大队,承包了141亩鱼塘。规模扩大后夫妻二人忙不过来,于是雇请固定工一人,临时工400个工日。至81年,陈承包的鱼塘规模继续扩大,面积达497亩,雇请了固定工5人,临时工1000个工日。
陈志雄这种在后世看来再正常不过的举动,在刚刚走出“大革命”不久的当时,却极大地触动了社会敏感的神经——在社会主义国家,是否可以允许以往被视为带有剥削意味的“雇工”存在?
而在此前,1980年中央75号文件,已明确规定了“不准雇工”
各方面对陈志雄雇工的质疑和指责,迅速闹到了《人民日报》。
1981年5月29日,
第三十八章 买买买(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