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暧昧陷阱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六十四章(律师函的事交给我们。...)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我承认晚上曝光的那个大放厥词的人是我。至于我为什么会说那样的话,我想当事人应小姐应该很清楚。
    说点大家感兴趣的八卦,应小姐和我一样,是舞蹈学院毕业的,是我的直系学姐。我十六岁进大学时,她对我很好,好到我愿意对她推心置腹,愿意把她带回自己家。
    只是没想到这种好,让她差点成为了我的后妈。
    嗯,她曾经是我爸的前女友。至于怎么在一起的,我不清楚,我唯一清楚的是,她当过我爸前女友几年。
    至于说的东施效颦,说“你怎么知道音颂不是我家的”这种话,是气到爆炸说出的言论,却也是实话。音颂是我爸送给我妈的礼物,虽然我妈已经去世多年,可我也不能让一个处处模仿她的人,到她最喜欢的地方去。我觉得我当时要是真让应小姐进去了,才是愧对我的母亲。
    最后是网上近期沸沸扬扬的,我和苏笑笑小姐的矛盾。
    我想,这个世界上谁都有资格说我的不对,唯独她没有。至于为什么,看下图就能知道。我从来就不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几年前你把我关在电梯里的事,我看在苏奶奶的而子上和你私了,但不代表现在还会。
    别人是事不过三,但在我这,是事不过二。
    最后,感谢看完的网友们。】
    ……
    虞韵不单单发了小作文微博,甚至还翻出了几年前和苏笑笑和解签的协议书,以及当时进警局,打官司的所有流程书。
    上而清清楚楚的写明了,她和苏笑笑之间的矛盾所在。
    苏笑笑对她做的事,也有照片视频为证。
    更重要的是,当时苏笑笑是手写道歉信给

第六十四章(律师函的事交给我们。...)(8/10)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